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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12月24日明洞晚上街景 )在南韓,基督教與佛教的大節慶-「聖誕節(12/25)」與「釋迦牟尼誕辰日(農曆 4/8)」被指定為國定假日。實際上,從1945年開始到1975年為止,在南韓只有「聖誕節」是唯一與宗教有關的公休日。

 

● 聖誕節在南韓是何時成為國定假日?

1945年8月15日,韓民族從日本殖民地中獲得解放,當時蘇聯管治北邊(北韓)、美國託管南邊(南韓),從1945年到大韓民國建國的1948年期間稱之為「美國軍政期/미군정」,美國將日治時期使用的國定假日與節慶全都廢除,並另外建立新的國定假日,此時也將「聖誕節」列為公家機關的公休日。當時南韓的基督教徒大約3%,而在美軍政期下工作的韓國人約有54%是屬於基督教徒。

1948年8月15日大韓民國建國後,美軍政期實施的公告等失去了法律上效力,隔年,1949年6月4日制定了新的公家機關之公休日相關規定(第124號),「聖誕節」也指定為公家機關的公休日,延續到了今日。可是,李承晚政府時期這樣的作為,也引來了後世的批判,李承晚本身在南韓是屬於親美派又是基督教徒,因自身的宗教信仰與政治目的,而遭到許多指責。

 

● 公平對待「兩大宗教」?

在南韓,信仰基督教與佛教的教徒占了大多數人口,但卻只有基督教的「聖誕節」被指定為公休日,這在1960年代時,引起了佛教徒們的不滿。佛教界以「平衡性」問題為由,1963年時,曹溪宗(南韓最大佛教宗派)向當時的第三共和國政府要求佛祖誕旦辰指定為公休日。

當時政府表示,「我們國家是沒有指定國教,並且信仰自由的國家,所以無法將特定宗教的節慶指定為公休日。可是聖誕節被指定為公休日,是因為在現代這個社會裡,它擁有著聯繫全世界、對內對外的補助功用,所以指定為公休日。」

1966年5月16日,在東國大學(佛教學校)研究所專攻法律的金宣興(音),提出了申告「有關公家機關公休日中,基督教聖誕節的無效訴訟」,當時佛教信徒的龍泰容(音)律師提供訴訟支援,可是卻遭到法院駁回,之後,佛教界持續相關的活動(廢除公休日聖誕節、指定48節),龍律師也持續上告。

1975年,國會通過審查並修改了「有關公家機關的公休日規定」,釋迦牟尼佛誕辰日(農曆4月8日)與兒童節(4月4日)被指定為了國定假日,當時南韓的基督教人士對於佛教節慶被制定為國定假日一事大多都採贊成立場。

 

翻譯:PIAN
編譯自:NAVER & http://blog.daum.net/daiajung/15853142
轉自「FB@韓國新聞網」: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640028879377388

 

當然,天主教、儒教也因此掀起了駁論。

南韓憲法第20條第1項「全國民擁有宗教自由權利」、第2項「未指定國教且宗教與政治分離」明確地指示著。

其實這麼看,李承晚自己也違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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