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韓企投資好幾億韓元開發新食品 多是抄襲日本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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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日本知名食品企業「江崎固力果」公司跨海向韓國樂天提訴,控告韓國樂天食品的「Pepero」抄襲固力果的「Pocky」。2015年8月21日,韓國法院一審判日本勝訴。
 
 日本固力果公司表示,樂天食品出品的Pepero Premiere包裝設計和固力果在2012年的Baton Dor一樣,憤而提告侵犯設計。韓國法院在判決文裡說明,「樂天食品的產品和固力果的產品,在味道上非常相似,包裝上的配色、設計等也非常相似。樂天食品和固力果因販售同樣型態的餅乾,而相互競爭,因此樂天食品會侵害到固力果的營業上利益。」
 
 往後審判結果還是日本勝訴的話,樂天食品的Pepero Premiere必須中止販賣和輸出,連庫存都必須銷毀。對此樂天食品表示,「Pepero Premiere只是去年西洋情人節時特別銷售的限量版,現在已經沒有再生產與販賣,就算法院執行中止販賣,也不會對營業有很大影響。」
 
 實際上,這並不是第一次日本和韓國發生抄襲零食問題。2004年韓國Crown的「MY-CHEW」剛推出上市,便引發是否抄襲日本森永在1975年開始出品的「嗨啾(HI-CHEW)」爭論,日本森永在該年10月控告韓國Crown侵犯「嗨啾」的商標與包裝。韓國Crown則在2005年2月1日與日本登記了商標,接著在5月在韓國登記了「MY-CHEW」商標。韓國專利審判院認定韓國「MY-CHEW」不屬於日本嗨啾的權利範圍內,所以判韓國勝訴,因此6月2日首爾法院也判日本森永敗訴。
 
 日韓之間向來有許多爭議,零食也是其中一項。2005年1月26日,日本「TV東京」的海外經濟新聞節目「World Business Satellite」曾報導了10幾分鐘韓國食品公司抄襲日本食品的惡行。該節目標題打著「產業競爭力的源泉/智慧財產」,節目中談到「大多的韓國零食都是直接未經允許抄襲日本的。雖然日本也是透過模仿而發展的國家,但是這種程度真的很不應該。」該節目同時介紹了日本和韓國相似的零食及上市年份,當時在韓國網路上曾掀起不小的風波。
 
 難道韓國沒有自行開發新產品的能力嗎?依照樂天食品繳交給韓國金融監察院的事業報告書顯示,2013年樂天食品投入的研究費預算有100億韓元,占了總銷售額的0.62%。農心食品在2014年的研究費預算則有150億韓元,占了總銷售額的0.83%,好麗友(Orion)的研究經費占了總銷售額的0.35%。韓國各大食品公司每年投資在新產品的研究經費卻不到總銷售額的1%。
 
 也有韓國公司為了節省成本,與他國合作,尋求創造雙贏的局面。韓國海太(Haitai)為了省下成本,選擇和日本卡樂比(Calbee)合作研發了「蜂蜜奶油洋芋片」,在2014年8月一上市便轟動了全韓國,更造成一包難求的熱銷現象。實際上這款洋芋片是參考了卡樂比曾在2012年日本上市過的產品,當時也是混合了蜂蜜和奶油的洋芋片,不過卻未能在日本受到人氣,最後成了季節限定品。
 
 但是韓國各大食品公司每年投資在新產品的研究經費卻還是不到總銷售額的1%。韓國業界相關人士指出,「比起危險性很大的新產品,製作安全的『Me too產品』(製作類似產品),可以省下大筆的行銷費用,這就是韓國食品界的現實。」為了在市場上占有優勢,韓國食品公司必須將眼光放遠才行,如果連開發新產品的意志都沒有並到處抄襲的話,只會造成韓國食品業的競爭能力不斷下滑。
 
注:Me too產品是指可以快速、便宜、大量地等產品,游走在灰色地帶。某家公司的產品掀起風潮時,競爭公司也製作相似的產品販售。與抄襲不同的是,競爭公司會另外製作商標和名稱。
 
編譯:P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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